Facebook、Twitter和各种应用商店如今占据和影响着私人生活,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争夺市场的手段也愈发精明,美其名曰“用户体验”。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互联网这个特殊的公共领域,保卫其天然具有的中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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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10年前,人们关于互联网治理的讨论还局限在基础设施层面:根管理、域名等……谈网络中立性,这些就够了。然而在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存在感和整个经济的支撑,成为发明和创新温床的今天,互联网治理问题已远不止这么简单。
企业对互联网权力的争夺,早就超越了底层设施的层面,在我们所熟悉的internet和www背后,还存在着另一张隐蔽的大网。
Facebook、Twitter和各种应用商店如今占据和影响着私人生活,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争夺市场的手段也愈发精明,美其名曰“用户体验”。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互联网这个特殊的公共领域,保卫其天然具有的中立属性。
巨头的游戏
将当前的数字经济与1990年代的数字革命有着天壤之别。1990年代是创业沸腾的十年,彼此间只有公平竞争。一些当时创业的企业已经发展成今天的巨头,但更多的则早已销声匿迹。数字经济由这些快速崛起的创业公司主导,它们往往是在瞬间彻底颠覆某个行业。然而当时的市场是完全开放的,相比之下,今天的数字世界已被牢牢控制在少数几个巨头手里,它们起家于那个10年,成功渡过甚至“驾驭”了几次大的投机泡沫,到今天各自割据于一方。
政客和企业家必须严肃思考这种变化。我们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群在车库里捣弄DIY party的年轻极客,而是一些能够决定全球经济走势的行业资本。Google用不到几年的时间就成了美国影响力第二大的企业说客。
不仅如此,这些互联网巨头还都非常年轻,充满活力。它们似乎不会变老,总会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边界,产品表和价格表也一直在变。它们处在创新前沿,用让人瞠目结舌的创新效率,不断革新所在领域,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
科技巨头们的胃口也同样惊人,它们瞄准的是全球而不仅仅是美国市场。你能想象出现一家欧洲的Google么?显然不可能,因为Goolge已经主宰了这个市场,别人根本没有空间。我们只能接受一个已经有了Google的世界。
不过,这场游戏还远未结束。美国人目前所攻占的只是那些最容易取得的市场,那些业务本质上是非实体的:传媒、音乐、电影、音像制品以及出版印刷等生产和销售内容性产品的企业和行业。它们在这些领域占得了先机,获得了将一个传统部门转成“数字格式”的宝贵经验。
然而,未来的新转型将完全不同。不再是将CD变mp3那么简单,而是涉及到银行、保险、交通和医疗设施这些受到严格监管的“硬骨头”。机会很大,前景也很乐观。还没有迹象表明,这些部门也会成为美国科技公司的囊中之物。
新巨人?
什么条件下才能出现新的产业巨头?对于欧洲和新兴市场国家来说,这都是个重要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因为政治经济杠杆并不掌握在追赶者手中。欧洲近几十年取得了一些进展,进入创新第一梯队。但并没形成一种有效的通用模式。在那些落后的经济体,我们看到某些行业在政府补贴和国家的保护下,通过模仿获得了创新和发展的机会。一个典型例子是航空领域的技术转移。但是这种方式在数字经济中可不管用。
选择有三种:首先,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创业企业的作用。迄今为止很遗憾的是,欧洲人从来不热衷于将小公司培育成产业巨头。有鉴于此,欧洲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风投行业、劳动立法以及国内市场布局甚至文化鸿沟。
第二,大公司要发挥和贡献力量。比如,安盛是不是能成为数字保险领域的领头羊?万喜(Vinci)是不是也能在全球建筑领域引领数字化浪潮?这样大规模的转型需要克服各种各样的阻力,但美国公司已向我们表明这个险值得冒。亚马逊就是很好的例子。它首先将自己变成一个电子商务巨头,之后又成为云计算和存储巨头。同样的还有今天的苹果,它早已不是上世纪80年代那个苹果公司。但我们也要意识到,并不是所有大公司都有能力实现这样激进的变革。
第三种选择是中小企业(SMEs):它们能否成为杠杆之一?能否通过转型成为未来的市场冠军?
上述三种可能,尤其是第一种,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融资。亚马逊公司从注册之日到2003年底,就烧掉了30亿美元。坦白说那是在泡沫时期,但从最近的Facebook身上,我们也看到从创立到上市前,它足足烧掉了15亿美元。这是把一个非常小的创业公司变成一家行业领袖所要付出的代价。这个数字还不到Orange公司一年的利润,却远远超过很多欧洲公司的融资能力。投资者的耐心和投资市场的发展程度,都决定了商业主角们的命运。
美国公司拥有这样的资产,能够在正确的时间购买创新技术。机会转瞬即逝。Google只要用30亿美元收购一家智能温控器厂商,就可以在建筑和能源领域站稳脚很,并向下游延伸获得终端市场优势,再向上游移动,一家一家地消灭传统玩家。
Google对未来汽车也表现出虎视眈眈。它可以用收购来最优化利用庞大的资金池、软件技术和与全球用户资源,就这样不战而胜,并不断攻城略地、占尽先机。
如果说创业企业的成功取决于资本和风险机会,大企业的情况则与政治决策密切相关。今天,政府与企业高管的对话焦点并不是创新和变革——这种情况必须改变。中小企业的问题更多是在法律层面:破产权力、企业间关系、债权人与股东。
这些仅仅是目前尚未充分厘清的政策工具。对于公共政策制定者来说,针对某个产业的政策应该不同于针对整体经济的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方面目前在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之下。整体金融政策没有被当成一种调节产业的工具。要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就必须将对产业的调节纳入到整体金融政策的考虑中。
数字经济的军火库
那么这场数字争霸战的弹药库到底在哪儿?在1990年代,人们认为钱都被投向了通讯运营商唱主角的网络搭建,然后转向了软件包开发,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钱开始流向硬件创新。再之后人们意识到内容可以赚大钱——维旺迪(Vivendi,法国最大的多媒体和通讯集团)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最近,大数据又成了热点,随之也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如何在不侵害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数据技术?
如今,数字经济的权力并不掌握在那些秩序井然的结构中,而是存在于互相连接的人群中。那些有能力获得大量用户并将其整合进自身价值链的公司变得越来越强大。数字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在于技术本身,而是与消费者的亲密关系。个人数据的收集实际上正是为了巩固这种客户关系,因为数据可以让企业更好地了解用户,进而用更好的服务留住他们。
美国科技公司的优势地位并不是偶然得到的,该国文化一直就强调服务质量和对个人消费者的关注。在世界其他国家,情况则不同。
可以说,个人数据收集已经变成了一个重要的产业政策问题。仅仅把它当作营销工具则大错特错了。数字巨头们利用数据主要是用来改善服务,而不仅是个性化营销。看不清数据捕获技术的真正价值,就会导致个人信息“盗窃”。必须记住,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中:他们花了钱,希望企业用讨人喜欢的服务方式来回报。
同样的,苹果应用商店里的70万个应用来自于全球大约50万个上游工程师的辛苦工作,这些应用,正在用一种“不计回报”的方式为苹果公司做贡献。苹果不用花钱来购买这些应用和版权,而只需要从下载收入中分走30%。然而,苹果也确实为这些工程师们提供了一个极有效的平台和市场入口,在这之前,他们可从没指望过会有这样的好运气。
如果我们不能把企业和用户的这种关系定性为前者对后者的掠夺,政府也就不能进行行政干预。数据利用的一个有趣的特点是“大规模”。一个人去某个餐厅吃饭时的位置数据几乎没有实际价值,但如果是类似数据的大规模集合则可以帮你了解人们在一定时期内的就餐习惯。所以,与其批判企业猎取个人数据,倒不如努力协调不同人群和平台间的谈判:你虽然付出了(数据),但也会因此受益。
这样的前提下,保护个人数据可以加速产业政策框架的制定,一些现有的好方法也可以直接成为政策。在个人信息受到高度保护的法律环境中,真正关注客户的企业能够从数据中获得大量新鲜灵感,数字产业尤其如此。
这对于银行、保险、通讯以及交通等行业的企业将是一个挑战。我们需要鼓励它们通过使用数据来提高用户满意度。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文化和社会学现象。要期待新巨头的产生,企业必须先调整自己与客户的关系,将后者置于最核心的地位。
政府能做什么?
未来的政府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产业权力也意味着对政府的一种主权挑战。在欧洲,“主权”一词用得并不多,因为在传统观念里,它往往与国家保护主义相联系。然而,数字世界的“主权”拥有全新的形式:移动、可转换、动态……相对比,美国拥有高度弹性的主权政策,其数字产业受到公共政策的有力支持,并相互配合——可以看看美国DARPA(国防高级研究计划机构)在国防领域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与国家软实力战略的一致性吧。
数字经济历史就是一个战争史。在一开始的微处理器战争中,欧洲落败;在接下来操作系统大战中,输的还是欧洲;但欧洲人在电信大战中坚强抵抗……直到智能手机的出现。未来会有更多的战争,例如智能城市,结果也是要么成功要么失败。要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最重要的一点是把实验室的技术成果转化成可以向全球推广的商业模式。
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公共政策制定者需要看懂挑战,并采取有利于企业成为明日之星的手段和措施。对于欧洲来讲,这意味着一场真正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再怎么强调这一点都不为过,因为我们当前的法律和政策正在帮助强势企业建立壁垒,挫伤市场新来者的积极性。
在美国,创新当道不仅仅是因为优势企业具有强大游说能力,来为自己争取利益并对监管机构形成压力,更是因为创新者行动主动敏捷,他们团结在一起,干预政治,用大规模融资来影响竞选结果。在欧洲,权力均衡根本不存在。发明家凤毛麟角,分散于不知名的机构中,在权力场中的曝光率极低。他们可以放低身段来批评政客,却要押上全部身家。
这场文化革命要合理利用现有工具:竞争的权利,言论自由,足够的公共活动。全球垄断正变得日益严重。虽然美国已经有很成熟的反垄断政策和工具;欧盟也已是反垄断的专家。但最终,一切都将回到一些最基本原则如言论自由,以实现标准的自我强化和输出。就像德国在1980-1990年间利用废物回收来禁止二恶英的案例。对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关注和讨论也将有利于我们学习如何进步。
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公域而进行充分思考,并常常低估网络中对个人自由的攻击,这在物理的公共生活中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就会失去对互联网的控制权,遭受事实上的垄断。就如同公海被大船占领后,国家将处于不断丢失主权的风险,进而也就没有能力确保公民的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财政支持只是手段一种,还必须有更彻底的变革。财政政策需要首先搞清楚一点:大企业的利润来源在哪里?认为价值只存在于有形资产或知识产权,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内部变量,这显然已是过时的观念。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价值正越来越取决于其他变量。
企业价值已经不仅仅来源于企业边界内部,而是出现在边缘、用户内部以及企业价值链上的所有相关方。大的数字企业已经在充分利用这些因素,但负责制定财政政策的人却对此视而不见。
既然这样,财政措施该如何利用数字经济的种种构成要素?回答这个问题简单,找到解决方案却要花一番功夫。一种可借鉴的模式是经合组织用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BEPS计划。但该计划目前还在执行前的审核阶段。
单靠财政政策还不能纠正失衡,而且可能在微观经济中产生意料之外的效果。美国的亚马逊公司被要求代收销售税。作为亚马逊竞争对手的传统零售商视这为一种胜利。然而,亚马逊通过在各州设立网点以提供当日送达,成功地把这件事变成对自己有利。财政政策在这里帮助了强势一方,而削弱了弱者。
话虽如此,财政政策还是有帮助的。跨国企业在海外赚钱,东道国却因增值税收税方式的原因,几无获益。这需要引起警惕。财政措施在数字经济领域起不到它在其他行业所能达到的效果。拿银行业来说,税收优化很奏效,因为不管在哪,各国银行都有所建树。相反的是,今天数字市场中的主要玩家全都是美国企业。
从长期来讲,政府能够对变得过于强大、从而对整体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加强管理和建议。但现在的问题不仅是控制大企业,还有它们所制造的竞争。我们惊奇地发现,适用于大平台企业的基本原则与针对公共服务的所谓“罗兰法律“(Rolland’s Laws)——连续、可变、平等,是何等接近。各大平台性公司已经清楚理解成功来自持续的服务和能够跟随技术变化脚步不断创新的灵活可变;最后,他们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用户,例如,谁都可以在苹果上开账户和创建应用程序。
这种每个人都是参与者的文化特性,不仅给企业也给公共管理部门带来了挑战。很快,一些大的平台将会争夺公共部门作为自己靠山,以提供帮助收税这样的未来服务作为交换。
我们必须对此加以警惕,否则,将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以不可逆转的方式丧失一定程度的主权。公民看得很清楚,大的互联网的服务有多好,而政府的工作程序有多呆板、官僚和低效。对于公共部门来讲,挑战是实实在在的,想要保住自己的主权,它们必须来场自我革命。
(注:本文根据作者3月4日在法国参议院关于互联网治理的听证会上的演讲记录改写而成。)